首页 » 汽车评论 >

现金管理类产品新规落地,深入浅出的解读来了!

2021-06-23 10:58:06来源:嘉实基金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嘉实基金V视界

相信身边不少小伙伴会把一些暂时用不着的钱放在现金管理类投资工具中,最近银保监会和央行联合发布了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新规,新规之下,我们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会受到什么影响?如何应对呢?

今天,我们邀请了嘉实基金超短债基金经理李金灿和嘉实基金高级产品分析师秦韬博士为大家进行专业解读。

嘉实基金超短债基金经理李金灿

10年从业经验,6年投资经历,CFA,硕士。曾任Futex Trading Ltd期货交易员、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交易员。2012年8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债券交易员。现任职于短端投资组。根据基金2020年四季报,截至2020年底管理的基金规模超过300亿元。

嘉实基金高级产品分析师秦韬博士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致力于宏观经济、金融发展、金融市场等领域的研究;主研参与国家社科基金、福特基金、中国人民银行重点研究课题等多项关于宏观经济、金融市场等课题研究。8年金融行业从业经验;曾任中债资信信用评级高级分析师;曾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工作。现任嘉实基金投顾部高级产品分析师。

Part 1

监管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推出现金管理类理财新规?

这次落地的现金管理类理财新规是2018年资管新规的延续,大家可能有所了解,资管新规对整个资产管理行业做了大方向上的定性,其中有一点就是资管产品净值化转型。但在2018年7月央行出过一个打补丁的规定,就是在过渡期内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暂时按照货币市场基金的“摊余成本+影子定价”的方法估值。

所谓摊余成本法,简单来说就是以成本计价,这种估值方法会令产品的净值表现得比较稳定。这个规定只是缓冲性、暂时性的。

2019年底,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定义、投资管理、流动性管理、估值等都予以明确,对使用摊余成本法核算的现金管理类产品进行规模管控。

这个征求意见稿的目的就是继续引导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向净值化转型,当时设定的过渡期是到2020年末,后来因为疫情延期,目前新规给出的过渡期是截至2022年底。

Part 2

这个新规对咱们有什么影响呢?

现金管理类理财对银行理财产品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具,根据最新的统计,现金管理类理财的规模占现在净值化理财的规模大概是40%左右,新规对市场的影响主要有三点。

第一点,规模上,资产新规发布之后,银行理财产品规模维持上涨的一个亮点就是现金管理类理财,现金管理类理财新规落地后,银行理财规模的上涨趋势可能会出现暂时性的减缓。

第二点,收益率上,现金管理类理财的收益率普遍高于同类型的产品,新规落地之后,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合规管理、监管标准跟公募货币基金拉齐,未来现金理财类产品和公募货币基金的收益率利差存在压缩的趋势。

第三,原先钟情现金管理类的投资需求需要寻找承接产品。什么样的产品合适呢?申赎便利性、收益未必要高但一定要稳定,这几点公募基金的短债基金其实也都满足。

Part 3

摊余成本法是什么?

我们每天查看货币基金和银行现金管理类理财时会发现它的收益都是正的,原因在于这种估值方法是把你买入的成本平摊到持有的每一天,看起来都是正的,因为它投资的标的一般品质比较高,流动性也很好,总体风险不大,监管允许用摊余成本法来展示产品业绩;但实际上它投资的资产,也会涨、也会跌,只是监管允许以正值来展示。

但是,短债基金尤其是期限更短的超短债类基金,投资范围、期限等与货币基金比较类似,在这点比较吃亏,它是净值化估值,投资的资产涨了它的净值就是涨的,跌了就是跌了。

正如金灿刚才所说,平时我们买的一些现金管理类理财它们具体哪些能投、哪些不能投、期限怎么规定,以前没有统一的监管规范,现在新规明确了,所投标的信用等级应该比较高,期限也得匹配,大概率在一年半的过渡期内,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就会向货币基金靠拢。

因此,银行现金管理类理财收益率下降可能是大趋势,建议客户可以关注短债产品尤其是超短债类产品,投资范围比较类似,只是没法实现老百姓喜欢看到的“每天正收益”;但这类产品追求的就是当客户持有一段时间之后,整体收益要高于货币基金以及按照新规转型之后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收益。

风险提示:基金投资需谨慎。投资人应当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特别是特有风险,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或本金不受损失。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业绩,其他基金业绩不构成本基金业绩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