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汽车品牌 >

注意!公众场所不戴口罩不听劝阻将重罚

2020-02-11 09:01:45来源:佛山在线

佛山日报讯 记者韦娟明报道:昨日,佛山市公安局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在公共场所不佩戴口罩、拒不配合公共场所的体温检测、编造传播涉疫谣言、五类人员不主动申报登记情况,将从重处罚。

根据通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上述三类人员的密切接触者,以及从疫情重点地区到佛山的人员,不主动申报登记、拒绝接受隔离治疗、拒绝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的,如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拒不执行各级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依法发布的防控措施,在公共场所不佩戴口罩,不听劝阻、扰乱公共秩序的;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点等公共场所体温检测、人员核查;拒不配合医疗卫生机构等组织、人员采取的传染病调查等防控措施,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电信网络途径,以销售防控产品、募集捐赠物资、在线诊断等方式进行诈骗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编造、故意传播涉疫谣言,制造恐慌、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不得侮辱、威胁、伤害人民警察、医疗救护等工作人员,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依法从重处罚。

市公安局提醒,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向当地公安机关或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标题:佛山市公安局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

公众场所不戴口罩不听劝阻将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