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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发布《致顺德区商场超市、餐饮业经营单位的警示信》

2021-08-06 18:21:10来源:佛山在线

顺德发布《致顺德区商场超市、餐饮业经营单位的警示信》

珠江商报讯 记者余娜报道: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市民健康,8月4日,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发布《致顺德区商场超市、餐饮业经营单位的警示信》。该局警示商超、餐饮经营单位要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盲目乐观思想,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务必严格落实好顾客进门测温、验(亮)码、戴口罩、场所清洁消毒等防疫措施。

据悉,近期顺德有关市场经营主体对疫情防控工作有所松懈,商场超市、餐饮等人员聚集性经营场所未能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未按防疫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入门测温、扫(亮)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甚至放任顾客不经查验进入其经营场所,造成较大的疫情防控隐患。

全文如下:

致顺德区商场超市、餐饮业经营单位的警示信

区内商场超市、餐饮各有关经营单位:

近段时间以来,我国多地发生新冠疫情,已经迅速波及16省近30个城市,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我区在前阶段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有效控制了因我省局部地区(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疫情对我区的传播风险,取得了全区性疫情防控成果。但在近期,有关市场经营主体对疫情防控工作有所松懈,商场超市、餐饮等人员聚集性经营场所未能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未按防疫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入门测温、扫(亮)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甚至放任顾客不经查验进入其经营场所,造成较大的疫情防控隐患。为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市民健康,进一步巩固我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我们向有关商场超市及餐饮经营单位作出如下警示:

一、商超、餐饮经营单位要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盲目乐观思想,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务必严格落实好顾客进门测温、验(亮)码、戴口罩、场所清洁消毒等防疫措施,对无戴口罩、发热(体温≥37.3℃)、无亮码(扫码)的顾客应禁止不得入内,切实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购物、用餐环境。

二、商超、餐饮经营单位要按照防疫有关指引做好人流管控,避免自身经营场所人员过度聚集,切实在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提倡顾客自助下单、非接触扫码付费,尽量减少顾客排队时间,保持社交安全距离。

三、商超、餐饮经营单位要配套做好入场顾客(消费者)的疫情防控、个人安全防护的警示、引导和服务工作,要在门口及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或自身广播设施,对入场顾客作出必要的个人安全防护提示或警示,配设免洗消毒液等防护物品,安排工作人员对未作个人安全防护的顾客作现场劝导(劝离)或提供口罩等防护用具的服务措施。

四、商超、餐饮经营单位需要按疫情防控规定,每天做好自身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监测,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体温、接触史等),并做好记录台账。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接触史的员工,要及时向属地镇街防疫指挥部门报告并做好人员隔离工作。

五、商超、餐饮经营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按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有关要求执行有关防控措施,违反有关防疫法律法规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经营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2021年8月4日

来源|佛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