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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津村“党员村民代表责任制”入选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经验

2019-12-27 11:19:07来源:珠江时报

佛山新闻网讯 珠江时报记者刘玉超报道:12月25日,由省民政厅等主办的广东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经验推广交流会在广州举行,会上发布了2018年度广东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经验,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党员村民代表责任制”获选,为全省各地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创新提供了鲜活样本。

龙津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冯耀泉介绍,为破解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问题,加强村民自治管理,增强村政村务的透明度,龙津村在2014年村委换届和村民代表选举之际,研究并实施了“党员村民代表责任制”。当年3月,龙津村制定《龙津村党员村民代表责任制实施方案》并开始试行。根据方案,各村小组村民代表及50岁以下的党员,人均负责对接10户村民、5家厂企店铺,每月到所负责的厂企、店铺进行不少于2次的探访;分片区对本村小组的出租、承包、合作等集体资产和物业进行跟踪管理;村民代表承担监管责任,党员承担监督和信息反馈职能,合力确保集体财产保值增值。在制度实施过程中,龙津村对责任制实施方案进行了多次修正,完善了工作责任书、激励方案等内容,并于2016年4月起深化实施,明确每季度各村小组必须召开一次户主大会,由村民代表述职汇报责任执行情况,向村民介绍本小组内的企业经营动态、租金收缴等状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反映村民的要求和建议。在共同管理集体资产的同时,各村民代表还须积极配合村委会工作,对小组内财务收支、政务、公益事业等工作进行民主议事、协商和把关,引导村民邻里和睦,团结友爱,关爱老人及弱势群体,发扬守望相助的精神,共建“和美龙津”。时至今日,龙津村“党员村民代表责任制”以“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把“慢推快选”的选举机制、“书面落实”的责任机制、“双重挂钩”的激励机制、“多方防懒”的监督机制以及“全面到位”的信息公开机制整合成“党员村民代表责任制”的总体框架,分为“职责规定、报酬方案、工作具体标准、工作责任书、工作记录表”五大内容,既明确告诉党员、村民代表做什么、怎么做、做得好与坏的结果,又订立了信用承诺契约,以及制定具体的管理操作工具,制度逐渐趋于成熟。“党员村民代表责任制”的实施,把结果变成过程,让党员及村民代表直接参与、担起职责,收获了“三个心”,一是村民对两委会干部及村小组长放下疑心;二是村民代表参政议政做得开心;三是村民群众得到放心,形成了村集体与村民互相监督、互相促进、共同提高自治能力和管理水平的良性循环。佛山市委党校王静评价,龙津村的“党员村民代表责任制”对发达地区基层法治执行体系建设的启示在于,作为基层党组织搞好群众工作的“延长臂”,能高效解决、合理解释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增强村民对村民代表的信任度,使村民更愿意就近和村民代表沟通情况、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