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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部署2021年农业农村工作 十大行动提升乡村强富美

2021-02-13 19:41:48来源:佛山在线

“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高明“三农”工作再上一个台阶。昨日,高明区农业农村局召开2020年度总结会议,对“十三五”时期高明农业农村工作,尤其是2020年工作进行回顾。过去五年,高明农村发展迈上新台阶,农村环境达到新水平,农村改革实现新突破。

会议提出,2021年高明农业农村工作将重点做好十大提升行动,加快推进高明农业农村现代化,全力促进高明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三个“万亩工程”建设初见成效

临近新春佳节,不少有意购买年花的市民都会来到高明荷城石洲村委会的旺林园艺,选上几盆心仪的年花。走进石洲村的市民会发现,这里如今已经变了一副模样:环境整洁、道路开阔、绿树红花……日前,荷城石洲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项目完成并通过区级验收,标志着石洲村的建设又上了一个台阶。

石洲村的蜕变是高明区过去数年,尤其是2020年农业农村工作落实见效的缩影。2020年,高明区农业农村局克服疫情防控等因素的影响,推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变好,全区农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显著提升,农村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农业农村发展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2020年,高明区三个“万亩工程”建设初见成效,其中“万亩稻田”建成3500亩水稻种植核心区和稻虾基地项目,“万亩花海”大力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全区现有“三品一标”农产品共54个,全年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石洲村环境优美。/佛山市农业农村局供图

在农村建设方面,2020年高明393个革命老区村项目全部完工,全面完成革命老区三年行动计划。同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完成,全区所有行政村(社区)保持干净整洁村标准,66%的行政村(社区)达到了美丽宜居村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启动了“美丽高明”大行动。

制度是高明农业农村工作行稳致远的关键。2020年,高明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当年完成股份制改革247个,累计完成617个社(组)股份制改革。此外,制定实施《佛山市高明区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佛山市高明区开展2020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11个试点村2020年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超过100万元。

十大提升行动深化乡村振兴成果

副区长谢志强表示,去年高明区农业农村局持续开展农业农村工作,出色地完成了革命老区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股份制改革任务等工作,其间涌现出一批优秀的干部。今年,高明将牢牢抓住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巩固人居环境整治成果,万亩工程建设推进要见成效,加快建设重点工程,继续落实治荒灭荒工作,加快各类涉农业态发展。

昨日的会议提出,2021年区农业农村局将重点抓好十大提升行动,包括实施农业产业“万亩千亩”扩面提升行动、实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行动、实施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提升行动等内容。十大提升行动囊括农业产业、农村环境、农村改革、党建引领等多个方面,旨在继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高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会议强调,“十四五”时期高明区农业农村工作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和临空经济区规划建设的历史机遇。高明农业农村工作将围绕努力建设“湾区枢纽新门户、临空经济新中心、田园城市新样本”的重要定位,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工作,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会议透露,“十四五”时期,高明区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进一步完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富民兴村产业。在乡村建设方面,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生态宜居家园。在农村改革方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革命老区村等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经济实力实现有效增长。

高明农业农村工作2021年十大提升行动:

●农业产业“万亩千亩”扩面提升行动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行动

●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提升行动

●农业发展质量提升行动

●农村综合改革提升行动

●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升行动

●乡村建设提升行动

●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

●“美丽高明”大行动三年提升行动

●党建引领提升行动

原标题:高明部署2021年农业农村工作

十大行动提升乡村强富美

来源|佛山日报

文|记者何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