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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至5月,高明区发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107宗,同比下降15%

2021-06-03 15:41:33来源:佛山在线

佛山日报讯记者陈志业报道:昨日,高明区召开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推进会。会议指出,要严抓涉摩涉电和重点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整治道路交通通行秩序。

会议通报,今年1月至5月,全区共发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107宗,同比下降15%,受伤104人,同比下降12.6%,死亡10人,同比下降52.4%。会上,荷城街道、更合镇、高明交通执法支队、区道安办、区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专班分别作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全区发生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中,涉摩涉电交通事故占比近六成。为此,高明必须严抓涉摩涉电交通安全管理。在摩电登记使用管理上,要建立由公安牵头、各镇街落实的摩电注册登记机制,实施摩电户籍化、实名制监管,大力推进“带牌销售”,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继续推进“拒绝为无牌无证、未佩戴头盔的摩托车提供加油和维修服务”工作。区有关部门要加快梳理一批缺乏机非隔离、非机动车道过窄的路段,倒排示范路和示范路口的建设工期,强化电动自行车通行路权保障。

在交通秩序整治上,各镇街要确保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实体化运作,加大对涉摩涉电违法行为的劝导力度;公安部门要落实多警种联动整治,形成以交警为主力军、其他警种全面参与的整治布局,在城区重点路段、秩序乱点设置执勤点,配足警力开展常态化整治。

在涉摩电安全教育上,要针对交通事故高发群体的分布,增强农村群众、外来务工人员、中小学生三类群体安全教育的针对性,落实摩托车驾驶人点对点教育,加大摩电交通安全宣传力度。

据悉,全区共发生涉货车一般交通事故16宗,死亡4人,亡人数占全区交通事故亡人总数的40%。会议强调,要切实提升“两客一危一重货”等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加快淘汰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和卧铺客车,全面推行旅行社用车“五不租”制度。

此外,要加强联合执法,实行定点治超、流动治超、高速出入口路段治超、货运源头治超、数据共享治超“五同步”;深化“百吨王”专项治理;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要加强对散装物料车、渣土车的动态管理,严查严处渣土车超速、超载、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规范行业管理制度,坚决禁止无牌无证和没有盖板的车辆装载渣土。

区长梁耀斌表示,全区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向好,但交通事故总量仍然较大,隐患整治完成率不够高,行业车辆监管力度不够。因此,全区在思想上仍不能放松。梁耀斌要求,高明区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专班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要以问题导向为核心,跟进交通隐患排查结果,及时整治和督促整改。

梁耀斌强调,今年内高明区道路交通隐患点的治理要实现清零。此外,对网约车、货车等重点车辆,要完善监管机制,摸清底数,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对于重点农村道路、事故较多的路段要探索路长制,发挥“路长”既是观察者,也是整治牵头人的作用。路况较复杂的,要创新工作方法,加大科技治超和交通安全宣传力度,保障交通安全。

区领导姜岳新、苏仕超、石耀昌出席会议并讲话。

原标题:高明区召开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推进会

严管涉摩电重点车辆整治道路通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