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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式调解+网络调解 佛山1259个著作权纠纷握手言和​

2020-08-30 13:26:40来源:佛山在线

“今天双方都非常有诚意在网上进行协商调解,相信大家都会基于法律解决事情,希望你们能达成共识。”近日,在专职调解员陈荔红的主持下,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和佛山某休闲酒店代理人,通过网络进行了一场跨省“云调解”。2020年4月23日,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起诉佛山一休闲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其合法授权,擅自播出《我的前半生》等32部热播影视作品,侵害其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索赔数十万元。

这次特殊的调解,不仅是佛山市版权领域纠纷首次采用网络视频进行调解,也是佛山市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运行后调解单个案件所涉金额最高的一次。

今年,佛山全面铺开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3月起创新探索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佛山市版权局、禅城区人民法院、佛山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市版调会”)协作配合,推动简易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版权纠纷化解服务。佛山此举在全省尚属首创,在全国也是率先探索。短短3个多月,已有1331个著作权纠纷参与调解,1259个案件“握手言和”,和解案件占计划调解案件的95%。

三方联动诉前化

解构建版权行政与司法保护大格局

作为我市提升版权社会服务水平的有益尝试,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的正式运行,既是佛山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重要实践之一,也是佛山版权管理工作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生动体现,对佛山形成版权行政与司法保护大格局,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经济生产和文化交流日趋活跃,佛山市受理著作权民事案件逐年增长,从2017年的3790件大幅增长至2019年的12998件。仅今年1~4月,接受立案申请逾1.5万件,超过2019年全年案件数量。审判压力与审判资源矛盾日益突出,著作权人诉累未得到有效减轻,建立快捷、合法的著作权纠纷解决机制成为加强版权保护、减轻著作权人负担、增强企业获得感的客观要求。

6月11日,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举行涉KTV版权侵权案件现场调解会。/市版调会供图

面对新形势,去年12月,佛山市委宣传部(市版权局)牵头建立了以市委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的佛山市版权行政与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有力地推动案件查办、软件正版化等版权保护工作,形成全市版权大保护的格局。在此框架下,佛山探索通过著作权行政、司法机关及行业协会的协作配合,探索佛山市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的运行。

根据该机制,当事人提起著作权民事诉讼时,法院暂不予正式立案,经当事人同意,将案件委托市版调会进行调解。在调解中,法院、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版权调委会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多方协助调解。其中,市版权行政部门负责购买服务,提供必要的调解经费和条件,指导版调会依法开展调解工作;法院提供同类案件裁判范围供调解参考,提供和解文书、委托书等模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相关行业协会根据实际协调当事人参与调解。

“我们每个部门都有权利、义务,各有分工又互相协作,发挥整体合力,把调解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推上新的台阶。”禅城法院新城知识产权法庭法官苏长磊表示,不同于法院的诉前和解中心主要由法院单方组织调解,一门式和解是在党委政府支持下,由法院、市版权局、行业协会、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参与,大大提高了纠纷双方达成和解的几率。

集中调解争取合理赔偿

满足群众多元解纷需求

“案件如果再拖下去,双方势必耗费大量的成本和时间,也不利于你们KTV 的经营。”6月11日,一场现场调解会在市版调会调解室举行。在佛山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鲁红霞的主持下,9家被告KTV 经营者委托代理人与原告陈某建代理律师到场,经过沟通协调,9家KTV全部签署了《诉前和解协议书》。

2019年12月底,陈某建向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616个案件诉讼,状告维也纳娱乐文化有限公司等9家KTV涉嫌侵犯其音乐电视作品著作权。鉴于这批案件涉及同一原告当事人,且性质相同、主张一致,市版权局、禅城区人民法院支持市版调会对这些案件进行集中调解。集中调解也是佛山市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的一大特色。

“实际上,今年佛山市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的试运行期间,我们就对原告为陈某建的4000件案件进行分类,对涉及8家KTV经营者的501件案件开展调解,最终促成443件案件成功达成和解协议。”鲁红霞坦言,我们国家有很多权利人没有把自己的作品委托给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进行集体管理,这些权利人有权向各个KTV维权。近年来,每年都有上万涉KTV著作权纠纷案件在佛山进行相应诉讼,涉及音像制品的创作者、视频音乐电视的制片人等,而佛山企业则要为自己的侵权行为买单。

据统计,3年来,佛山五区累计多达293家KTV经营场所被著作权人起诉。仅在2020年我市收到立案申请的著作权案件,90%以上均涉KTV著作权纠纷。

“虽然案件多,但我们相信只要能尽量把双方的利益点找到,就能够推动调解。”鲁红霞说,在现场调解会前,调解员已经充分参考近年来国内和佛山市关于类似案件的法院判赔标准,与原告方、禅城区人民法院密切沟通,争取降低赔偿额。考虑到立案审判期限是6个月,还可能遭遇执行难等问题,原告方也积极参与到调解中。短短三周时间,616个案件全部达成和解,每首歌曲的赔偿额比去年禅城区人民法院判赔的最低赔偿额还下降约1/3。

“去年我们的案子打了3个多月,最后还是败诉了,不仅判赔对方3万多元,还要支付律师费、诉讼费等。”维也纳娱乐文化有限公司何女士说,今年她欣然接受调解,免得耗费人力物力财力。她还决定采纳调解员建议,尽快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签订授权协议。

一门式调解+网络调解

打造佛山“网上枫桥”

现场调解会当天,困扰何女士等人的烦心事在调解员的撮合下得到圆满解决。

同时,受佛山市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的保护,《诉前和解协议书》签署后,原被告双方还委托市版权调委会代理完成结案手续,且不收取任何代理费用。此外,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立案时提交的诉讼费用,也将根据和解结果进行减免。如纠纷双方当场履行完毕权利人撤回立案申请的,达成和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出具民事裁定书的,法院均不收取费用,如申请出具民事调解书或撤诉裁定书的,法院则按一般受理费的20%收取少量费用。

近期,为提高调解效率,佛山市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还尝试探索“互联网+人民调解”新路径。6月19日,在市版调会的组织主持下,原告陈某建代理律师与佛山市顺德区某沐足有限公司,在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管理平台的网上调解室,通过电脑、手机等进行了视频“云调解”。当天双方还在网上签订了《诉前和解协议书》。

市委宣传部(市版权局)副主任科员劳燕贞表示,在佛山市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设立之初,就考虑采用灵活方式,更全面地给予当事人保障。调解方式既包括现场调解,对相距较远的当事人也可采取电话、邮件调解。调解地点也不固定,可选择佛山市禅城区诉前和解中心、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相关行业协会办公场所,调解结果可选择当场履行完毕、签订和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出具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撤诉裁定书等。对未能达成和解的,由法院立案受理,进入诉讼程序。

在劳燕贞看来,佛山市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融合,打破了单一调解方式,不仅为当事人解决纠纷提供了多元化选择,还节约当事人需要投入的时间和精力,给当事人带来便利,免受四处奔波之苦,也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同时还有效缓解了基层法院的工作压力。

接下来,佛山市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还准备逐步开展图片著作权、玩具著作权、影视作品著作权纠纷调解,不断扩大著作权案件的调解覆盖面。

原标题:以诉前调解推动简易案件一站式处理,佛山市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运行见效

1259个著作权纠纷握手言和

来源|佛山日报

文|记者黄碧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