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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连续第二年获评省级“优秀”

2021-08-30 17:01:23来源:佛山在线

佛山日报讯记者何志勇通讯员明农宣报道:近日,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发布有关通报,高明区在2020年度广东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被评价为“优秀”等次。

根据广东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通报,从县(市、区)考核情况来看,高明区综合评价为“优秀”等次。这也是继2019年度后,高明区连续第二年在全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

近年来,高明区委、区政府坚持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顺利完成乡村振兴工作“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目标任务,农业农村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一方面,高明区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高明区委、区政府牢固树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理念,成立由区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领导架构、工作机制、政策体系有效搭建。

乡村振兴工作由各镇街党委(党工委)书记亲自抓,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发挥“头雁”作用,通过优先干部配备、优先配置要素、优先资金投入、优先公共服务,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真正成为各镇街各部门的中心工作、核心工作。

另一方面,高明区在建立“1+2+N”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基础上,出台高明区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二十条”,探索发展乡村产业,从根本上破解农业农村发展难题。目前,高明区已累计完成617个社(组)股份制改革,已统筹整合8.2万亩农用地进行集约开发。

在此基础上,高明区创新实施农业现代化“万亩工程”,目前万亩花海、万亩稻田、万亩坚果等项目已初见成效。2020年,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较2017年底增长87.7%,11个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壮大集体经济试点2020年度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超过100万元。

此外,高明区结合“百里芳华”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完成了4个区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和11个重点村建设,并结合开展“美丽高明”大行动,推动66%行政村(社区)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原标题:2020年度广东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情况通报

高明区连续第二年获评省级“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