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汽车评论 >

民间维权 | 涉嫌存在三大违法事实 ST中捷拟遭处罚

2021-02-10 19:57:35来源:证券市场红周刊

市场赚钱效应升温,风格却不断切换,抓住低吸潜伏的好时机!立即开户,踏准节奏,不错过下一波大行情

2021年1月3日,ST中捷发布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0]15号)。

经查明,中捷资源涉嫌违法的事实有:一、未按规定披露控股子公司重大投资事项;二、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三、未按规定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标的资产破产事项。以上事实,有公司公告、法院公告、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据了解,目前ST中捷收到的只是《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最终的结果还需要等待《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确认,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5年11月26日至2018年6月5日期间买入,并在2018年6月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决定:(一)对中捷资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二)对马建成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三)对郑学国、周海涛、王端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ST中捷还在公告中表示: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本次涉及的违法行为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七)项至第(九)项及《上市公司重大违5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最终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主营业务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正常。记者从“天眼查APP”了解到,ST中捷目前司法风险81条,经营风险56条,主营业务为工业缝纫机的销售。接下来,对于公司的相关事件进展我们也会持续关注。

《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为投资者提供证券维权、股民诉讼等相关咨询与服务,让因上市公司违规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在前期无需投入任何律师费用的情况下,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截至2020年8月,已有万余名投资者通过“民间维权”栏目获得了相关咨询与帮助。

我们只愿发挥一点媒体的力量,为广大投资者维权之路上排忧解难。

欲参与上市公司维权征集活动的投资者,可将姓名、联系方式与维权个股交易记录发送至邮箱:

weiquan@hongzhoukan.com

或者直接添加栏目微信号提交维权信息:

栏目微信号:18500204922

维权咨询电话:18500204922/010-85651425

更多维权个股详情请见:

http://www.hongzhoukan.com/mjwq/index.php

好消息!红学堂开通了索赔额计算器小程序功能,需要维权的朋友们可以扫描下图二维码或在小程序里先计算一下,看看自己的索赔额有多少哦!

扫二维码 领开户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