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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马山一干部以申请扶贫易地搬迁房为由实施诈骗,被判有期徒刑七年

2020-09-15 19:16:25来源:南宁新闻网

“申请易地搬迁房需要交自筹款。”

“没有两个人的户型了,如果你们真想要易地搬迁房的话再加钱。”

“不是贫困户也可以要,我可以帮你处理好,每个人需要交2500元,保证一个月之内拿到搬迁房。”

马山县乡镇干部谭某某以申请易地扶贫搬迁房为由,诈骗19人共35.56万元。

●案情简介 ●

谭某某原是马山县里当乡政府民政助理,后被抽调到马山县扶贫搬迁办公室。2018年-2019年间,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自己能够帮助被害人申请易地扶贫搬迁房等事实,骗取被害人马某某、蓝某某、韦某某等19人钱款共计355600元。

被害人蓝某某,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对于自己的被骗经过,她回忆道:2018年12月底,老公李某与谭某某在闲聊中提到有想申请易地扶贫搬迁房的想法。几天后,谭某某称,我们家符合申请易地扶贫搬迁房的条件,但因家中有6口人,需要按每人2500元的标准交钱,所以需要交15000元才能办理。我就按照谭某某提供的私人账户转了15000元。期间我也怀疑过为什么不转到公家账户,但是谭某某说没事的,所以也就没在意。过了几天,谭某某又和我说我们家之前领取过危房改造款13500元,需要把这个危房改造款退出来申请得到易地扶贫搬迁房就比较稳,所以,我又把13500元转给了谭某某。两个月后,易地扶贫搬迁房的事一直没有下文。我就怀疑自己被骗了。

2019年10月24日,谭某某因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9日被依法执行逮捕。2020年4月23日,该案由上林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9月10日,上林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谭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来源:南宁上林检察

编辑:李慧婷

校对:罗   宁

责编:覃凤妮

编审:卢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