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汽车资讯 >

2021年佛山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公布 6月20日前完成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

2021-04-09 14:21:01来源:佛山在线

前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在义务教育招生方面,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按照“平行报名、分别录取、选择多元、家长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同时申请公民办学校学位,公民办招生平台分别进行录取,各区要在民办学校注册前公布公办学校户籍生招生地段。

根据同步发布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表,4月15日前,各区须公布辖区内各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流程等安排;4月15日至6月20日期间,佛山将组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报名、电脑随机摇号等,并公布录取结果;6月20日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完成录取注册;6月20日至8月31日期间,民办学校实施补录。

据了解,我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实施方案将于近日出炉。

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规定

在义务教育招生方面,《通知》强调,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规定。针对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各区要根据“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要求,健全公办学校招生片区划分决策机制,综合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采取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多校划片等方式,为每所公办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并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一般采取按片区地段对口入学、小学对口直升初中或电脑派位摇号等方式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对长期跨学区居住,申请跨学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各区可结合学位供给情况制定具体入学办法。

针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民办学校原则上主要面向学校所在区招生,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严禁各类学校通过举办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通知》强调,坚决整治公民办学校通过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的行为。

严禁超计划招生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及省定班额标准等,科学核定所属公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严禁超计划招生,严格控制大班额和大校额学校招生计划,确保大班额零增量。不得核准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通知》强调,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擅自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开展全日制培训,或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广告,诱导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将适龄儿童少年送入培训机构,替代接受义务教育。依法查处以在家学习、接受“私塾”“读经班”等培训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行为。

保障非户籍随迁子女入学权利。《通知》强调,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此外,对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安排在普通学校就读,对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安排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在特殊教育学校入读,对确实不能到校接受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送教上门服务。

原标题:2021年佛山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公布

6月20日前完成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

来源|佛山日报

文|记者邹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