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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到2022年要整合开发10万亩以上农用地

2020-10-05 14:21:22来源:佛山在线

佛山日报讯记者何志勇报道:高明乡村振兴再迎重磅举措。记者昨日获悉,《佛山市高明区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印发。意见包含20条政策举措,旨在破解高明农村高质量发展存在的困难,壮大高明村级集体经济。

意见分为总体要求、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发展要素保障四大部分共20项措施,要求全区转变“三农”工作思路,全面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高明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成“岭南田园城市新样本”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明确提出,今年起至2024年,高明要用5年时间着力破解农用地碎片化、农田基础设施落后、村级组织统筹能力不强、发展活力不足、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等问题,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明显提高、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俯瞰水田环绕的坟典村。/佛山日报记者吕润致摄

在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方面,高明区着力在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设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两级村干部激励机制等方面下工夫,通过体制机制改革释放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其中,高明要在目前落实“三个一肩挑”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架构,到2021年全区股联社整合经联社工作基本完成,实现“一村(社区)一股联社”。

此外,2019年已完成股份制改革的股联社、股份社要加强管理,其余地区要运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果,全面开展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到2022年高明要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统筹整合10万亩以上农用地进行集约开发。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和重点。意见要求,在全面推进“三个万亩”农业工程的基础上,高明将按照“一村一策”原则,因地制宜,顺势而为,以现代农业为抓手,注重特色抓好农村产业发展。对于高明突出的农田资源优势,下阶段要继续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把高明农田建成“田成方、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高值秀美田园。

高明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的印发对高明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农业农村发展质量,全面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有着重要意义。下一步,全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将按照意见实施分工再进行任务细化,制定更精准的工作方案以落实20条政策措施。

高明印发实施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政策措施

制度改革+产业规划 破题乡村产业振兴

高明正式吹响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号角。

《佛山市高明区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正式印发实施。这份被认为“将对高明农业农村发展产生深远影响”的《意见》包含二十条政策措施,针对当前高明村级集体经济不发达的现状作了具体部署。

《意见》指出,高明要用5年时间(2020年至2024年),着力破解农用地碎片化、农田基础设施落后、村级组织统筹能力不强、发展活力不足、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等问题,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明显提高、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从而为高明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成“岭南田园城市新样本”提供有力支撑。

制度改革

股联社统筹资源集约土地开发

《意见》的二十条政策措施,改革是关键词。

《意见》分为总体要求、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发展要素保障四个部分。其中涉及第二部分“改革”的政策措施最多,共有8项。不难理解,高明要实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必须从体制机制改革入手。

具体改革些什么?《意见》给出明确答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村集体资产等。

《意见》明确,高明要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区股联社整合经联社工作,实现“一村(社区)一股联社”。这项改革把矛头指向了目前高明村(社区)含有多个经联社、经济发展工作各自为政的困局。股联社整合经联社工作完成后,该股联社对辖下经济组织有更强的统筹能力,政府招商引资或者主导推进的项目,将由股联社牵头统筹推进。

“高明有部分村民小组,经济实力比上一级行政村还要强。强组弱村的局面不利于政策施行,土地资源难以真正整合。”高明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介绍,股联社可以通过租用、合作或代管的形式经营辖下经济组织的资源,更好地招商引资和跟进项目。股联社作为其中一方参与其牵头统筹推进或代管项目的合同签订,还可从项目收益中提取10%统筹使用。

助力高明真正统筹土地资源的另一个抓手,是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意见》指出,今年要在2019年370个股联社、股份社完成股份制改革的基础上,运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果,全面开展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到2022年高明全区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统筹整合10万亩以上农用地进行集约开发。

高明区农业农村局农村总经济师罗汝明表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目的是将此前在农民手中零碎分散的土地通过股份制形式由村集体连片统筹经营。“过去高明很多村,土地都分散在各家各户,难以集约起来吸引大项目落地。”罗汝明表示,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完成后,这种困境将有效破解,同时还能通过改革解决成员身份界定难、侵占集体用地等历史遗留问题。

对于过去不少农村集体收益“分光用光”的问题,《意见》提出要建立农村集体资产分配制度。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的可分配收益总额在扣除行政运作经费和公共服务经费后的余额,原则上按不低于30%来提取公积公益金和福利费。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收益的提留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分配总额的20%,用于发展村中集体经济、公共服务、公共事业、公益性开支。

同时,对过去一些明显违反法律规定、承包年限过长、低价承包等显失公平的农村集体资产租赁承包合同,《意见》提出要重新审查。

产业规划

布局特色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

盛夏8月,高明“万亩稻田”项目核心区的明城镇崇步农业园区内一片忙碌景象。晚造水稻种植和稻虾共养均进展顺利,成为高明加快农业产业现代化的发令枪。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高明农业如何实现高质量发展,是此次《意见》出台的重要出发点。

《意见》提出,要继续探索和研究万亩粉葛、万亩茶园建设的可行性。高明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系列在建或者规划的万亩工程,体现了高明做好农业产业规划的思路。高明将按照“一村一策”原则,因地制宜,以现代农业为抓手,注重特色,抓好农村产业发展。

抓特色、促发展是高明区走农业产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高明地处经济高速发展的珠三角地区,“六山一水三分田”的地理格局不利于大规模农业开发。根据各地特色,整合土地资源,带动规模生产是实现高明区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万亩稻田项目落地后,崇步农业园区一带的水稻种植科技化程度明显提高,还配套发展农旅体验等产业融合项目,形成企业+农户+优质种苗+技术支撑+互联网品牌+农旅创收模式。”高明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发展股副股长李荣威表示,万亩稻田项目预计能使产业园内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提高25%以上。

背靠皂幕山、面朝稻田的杨和镇石水村景色优美。/佛山日报记者吕润致摄

以特色产业为基础,高明还将进一步加强农业品牌建设,计划到2022 年全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达10个以上。今年,高明就启动了三洲黑鹅的地理标志申报工作。《意见》同样对各镇街多元化打造农业品牌专业镇作了规划,荷城街道重点打造花卉、水产,杨和镇重点打造坚果、蔬菜,明城镇重点打造畜禽、水稻、水果,更合镇重点打造畜禽、蔬菜。

此外,《意见》还明确了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高明将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1年底全面建成7.2万亩高标准农田。全面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把高明农田建成“田成方、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高值秀美田园。

《意见》提出,到2022年全区统筹整合10万亩以上农用地进行集约开发,目前高明区农业企业数量远远未能满足发展需求。因此,今后高明将加大农业招商力度,完善招商流程,建立农业招商数据库,鼓励整合多个村(居)民小组(经济社、股份社)的农用地资源进行统一招商,目标是到2021年,各镇街分别新引进1 个以上总投资超亿元的农业企业。

《意见》从组织保障、资金保障、用地保障和档案管理四方面对高明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作了部署。其中“政银保”贷款政策将不断改善,逐步扩充贷款资金池至1000 万元,提高贷款额度至1 亿元,缓解农企、合作社等农业生产主体融资难的问题。

高明区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二十条”

指导思想: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高明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成“岭南田园城市新样本”提供有力支撑。

工作目标:用5年时间着力破解农用地碎片化、农田基础设施落后、村级组织统筹能力不强、发展活力不足、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等问题,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明显提高、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理顺和完善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设置,到2021年实现“一村(社区)一股联社”。

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22年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统筹整合10万亩以上农用地进行集约开发。

强化股联社经济统筹能力。加强股联社对辖下经济组织的统筹能力。

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租赁承包合同。重新审查涉农、涉林合同。

完善农村集体资产分配制度。从制度上解决村集体收益“分光用光”问题。

探索建立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两级干部激励机制。村集体年度新增经济收益中提留部分资金奖励干部。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耕地治荒灭荒。从今年开始,每年耕地丢荒率下降5个百分点以上。

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鼓励对闲置土地按规定进行开发。

做好农业产业规划。推进万亩花海、万亩稻田、万亩坚果工程建设。

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把高明农田建成“田成方、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高值秀美田园。

加强农业龙头带动作用。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扩大农产品生产经营规模。

加强农业品牌建设。到2022 年全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达10 个以上。

构建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加强农资产品保障、农业科技推广、农业人才培育。

加大农业招商力度。到2021 年,各镇(街道)分别新引进1个以上总投资超亿元的农业企业。

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和完善领导包干、联点挂钩等工作机制。

强化资金保障。“政银保”贷款额度提升至1亿元。

强化用地保障。重点保障乡村振兴发展用地,加大对侵占、破坏农用地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

强化档案管理。加快档案管理体系建设,为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有力保障。

纵深

“二十条”化解高明农业农村发展症结的良药

包含二十条政策措施的《佛山市高明区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印发实施,这剂能够化解农村发展症结的良药,让不少人感到兴奋。

高明农村发展症结何在?一组数据一目了然。2019年佛山市农业总产值319.56亿元,高明49.52亿元,只占佛山的15.5%;佛山市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205.98亿元,高明只有2.7亿元。一言以蔽之,高明是佛山市的农业大区,却难以称得上是农业强区。

正如《意见》中所提到的“农用地碎片化、农田基础设施落后、村级组织统筹能力不强、发展活力不足、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等问题,确实是当前高明农业农村发展的障碍。因此,二十条政策措施自然被视为提振高明农村经济的良药。

二十条政策措施落实后能有什么效果?我们或许可以从部分已经推进的工作中寻找答案。

2018年起,高明区按照部署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9年共有370个股联社、股份社完成了改革任务。在改革过程中,有不少村(社)化解了历史遗留问题,部分村(社)更是在改革完成后吸引投资企业洽谈项目落地。例如“万亩坚果”项目所在的杨和镇大布村,当时便是由于迅速完成了股份制改革,才得以接纳项目落地。

既为症结开良方,也为未来指方向,是《意见》促进高明农业农村发展的另一个原因。

当前,对比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高明的自然环境和农业资源是一大竞争优势。然而,眼下高明的第一产业仍面临种植规模小,产业经营分散、农业产出效益不高等短板,制约着高明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面对大湾区激烈的竞争,高明只要把握既有的农业资源优势,立足各镇街特色发展农业产业,打造农业品牌,发挥农业龙头企业作用,构建现代农业服务体系,便能觅得湾区舞台的一席之地。

《意见》的出台还将直接刺激高明农业产业现代化的加速。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彩田农业科技信息中心农业咨询工程师王国庆在接受采访时指出,一系列崭新的农业产业项目能够帮助高明打造更多知名度高的农业品牌,有利于吸引粤港澳大湾区优质农业龙头企业入驻高明,也有利于高明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开展技术、人才等多种方式的交流合作,弥补高明农业在资金、人才、技术方面的短板,从而丰富高明乃至佛山的农业发展类型,提高佛山的产业融合程度。

原标题:高明提出到2022年要整合开发10万亩以上农用地

20条措施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来源|佛山日报

文|记者何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