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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国碳交易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成交金额创下新高

2021-05-03 12:47:20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指以温室气体排放配额或温室气体减排信用为标的物所进行的交易的市场。我国碳交易市场金额自建立起呈现增长态势,并且各个试点呈现了不同的市场样貌,未来在十四五期间,市场将会继续壮大和完善,为实现碳中和等的减排目标助力。

碳市场是一种全新的环境经济政策工具,其最大的创新之处在于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解决环境问题通过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交易过程形成合理碳价并向企业传导,促使其淘汰落后产能或加大研发投资。

碳市场机制特别是碳金融的发展有助于推动社会资本向低碳领域流动,有利于激发企业开发低碳技术和应用低碳产品,带动企业生产模式和商业模式发生转变,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为培育和创新发展低碳经济提供动力。

图表1:我国碳交易市场机制

2012年以前,中国碳市场发展较缓慢,主要以参与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为主。随着后京都时代到来,中国开启了碳市场建设工作,对建立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做出了相应决策部署。

2011年11月,中国发布《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拉开碳市场建设帷幕。从2013年6月,深圳率先开展交易,其他试点地区也在2013年到2014年先后启动市场交易。

从我国2014-2020年碳交易市场成交量情况来,成交量整体呈现先增后减再增的波动趋势,2017年我国碳交易成交量最大,为4900.31万吨二氧化碳当量;2020年全年,我国碳交易市场完成成交量4340.09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同比增长40.85%。

图表2:2014-2020年我国碳交易市场配额成交量(单位:万吨)

从我国碳交易市场的成交金额变化情况来看,2014-2020年我国碳交易市场成交额整体呈现增长趋势,仅在2017、2018两年有小幅度减少。2020年我国碳交易市场成交额达到了12.6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了33.49%,创下碳交易市场成交额新高。

图表3:2014-2020年我国碳交易市场配额成交金额(单位:万元)

由于我国的企业地理分布形势以及各试点的建设进度不同,我国各个试点省市的碳交易市场情况尽不相同,差异性很高。

以各个试点自建立到2021年3月底间的交易总量和交易总额来看,湖北省的碳交易市场的交易总量和交易总额都位居第一,其成交总量为7827.6万吨,占比32.46%;成交总额为16.88亿元人民币,占比28.81%。

位居第二的则是广东省碳交易市场,自成立起共有碳交易成交总量7755.1万吨,占比为32.16%;成交金额15.91亿元,占比为27.14%。

图表4:截止2021年3月底我国碳交易市场各试点交易规模占比(单位:%)

从各试点的年交易量变化情况来说,2020年广东碳市场成交量居于试点碳市场首位,成长性最高,2020全年成交约1948.86万吨碳配额,是试点市场中唯一交易量破1500万吨的碳市场。

其次是湖北省碳交易市场,2020年交易量重新恢复到千万吨水平,为1421.62万吨。各试点中,深圳碳交易市场活跃度较明显呈现下降趋势,自2016年后深圳市场的成交量就逐年下降,2020年仅为55.13万吨。

图表5:2014-2020年我国碳交易市场各试点交易总量变化(单位:万吨)

从现阶段碳交易试点的配额价格情况看,各地迥异的总量确定方法和配额分配方案导致碳价格差异较大。从图中可以看出北京碳交易市场的配额均价为所有试点中最高的,2020年市场均价为每吨89.49元。其余市场的2020年配额均价都在每吨40元以下,并且深圳市场、福建市场的单价仍然存有明显的下降趋势。

不过未来,随着全国碳交易市场在2021年6月底前上线交易,以及发电企业的参与,未来将出现全国与地方两种碳交易价格,全国碳交易市场与地方碳交易市场都是独立的交易市场,价格之间没有联动机制,但全国市场的价格会影响地方区域市场的价格,使得价格波动出现更强关联性。

图表6:2014-2020年我国碳交易市场各试点配额均价变化(单位:元/吨)

未来,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十四五”期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望加快发展。首先,市场内纳入行业范围有望继续扩大,发电行业是我国温室气体排放量最高的行业,率先被纳入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据国合会相关专家介绍,未来包括发电在内的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等八个重点行业,有望逐步纳入碳交易体系。

其次,我国有望进一步推动碳金融产品创新,增强碳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并有望开展碳基金、碳资产质押贷款、碳资产授信、碳保险等各项碳金融服务,促进碳价发现机制的形成,推动碳金融体系深化发展。

从试点市场情况看,覆盖范围上,部分试点地区包含除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规定的八大行之外的行业,例如公共建筑和服务业;企业纳入门槛上,部分试点地区对于纳入企业排放量标准的规定,低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目前我国全国碳交易体系即将步入初期运行阶段,试点市场短期内仍有望继续发挥作用,对全国碳市场交易体系起到良好的补充。未来随着全国碳交易机制的逐步建设和完善,试点市场的活跃度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

(文章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