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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阿里巴巴集团182亿处罚落地 公司初步消除业务经营的不确定性

2021-05-24 14:47:26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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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向阿里巴巴集团发出《行政指导书》和《行政处罚书》,处以182.28亿元罚款,阿里巴巴回应表示诚恳接受,坚决服从。

中信证券指出,此次行政处罚落地是监管部门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重要举措,有望促进行业有序竞争、健康发展;对阿里巴巴而言,公司初步消除业务经营的不确定性,长期经营风险释放,预计未来将更加注重社会价值与科技创新。中长期看料数字化趋势不变,阿里核心商业价值依旧稳固,科技布局与投入的长期价值有望逐步体现,我们依然看好公司长期数字科技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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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182.28亿元!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2020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专案组,在扎实开展前期工作基础上,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相关人员,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获取大量证据材料;对其他竞争性平台和平台内商家广泛开展调查取证;对本案证据材料进行深入核查和大数据分析;组织专家反复深入开展案件分析论证;多次听取阿里巴巴集团陈述意见,保障其合法权利。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经查,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自2015年以来,阿里巴巴集团滥用该市场支配地位,对平台内商家提出“二选一”要求,禁止平台内商家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或参加促销活动,并借助市场力量、平台规则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二选一”要求执行,维持、增强自身市场力量,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

调查表明,阿里巴巴集团实施“二选一”行为排除、限制了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的竞争,妨碍了商品服务和资源要素自由流通,影响了平台经济创新发展,侵害了平台内商家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构成《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规定,综合考虑阿里巴巴集团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2021年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计182.28亿元。同时,按照《行政处罚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向阿里巴巴集团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其围绕严格落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内控合规管理、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改,并连续三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

阿里巴巴回应:

阿里巴巴回应被处罚:诚恳接受 坚决服从

今天,我们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此处罚,我们诚恳接受,坚决服从。我们将强化依法经营,进一步加强合规体系建设,立足创新发展,更好履行社会责任。

阿里巴巴:将继续出台一系列降平台经营门槛、减平台经营成本的措施

阿里巴巴发布致客户和公众的一封信:我们深知,只有永不停步地顺应时代和国家发展,永不停步地倾听、了解、服务好成千上万的商家和消费者,永不停步地追寻技术创新,才是我们的生存之本。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客户价值、聚焦客户体验,并继续出台一系列降平台经营门槛、减平台经营成本的措施,为所有商家和合作伙伴创造更开放、更公平、更高效、共享发展成果的平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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