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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即办证!济南新建商品房“不见面办理”新举措太方便了

2020-11-14 15:16:28来源:房天下

11月13日,济南市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济南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以及新建商品房“不见面办理”。

目前,济南市已经在市中、历城等多个小区开启了“交房即办证”模式,开发企业在取得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手续,具备法定交房条件后,联合不动产登记机构,交房当天,可以同步办证。

具体流程是:

在约定交房日,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完成房屋验收、交接、费用结算手续,开具购房发票后,购房人可直接通过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窗口或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和“泉城办”手机APP线上申请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税务部门依据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房屋买卖合同、测绘图纸、家庭住房情况证明等资料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及时反馈申请人。

已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或抵押预告登记的,一并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或预告登记转为现房抵押登记,向银行推送电子证照,完成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的一并办理,交房同时可以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和抵押证明。同时,根据条件联动办理水、电、气、热等业务。

这些问题都有答案啦

交房即办证是否在我市全面铺开,目前所有的商品房销售的项目能否都可以实现?

目前,济南市区(含各功能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在按照规定完成开发建设并办理综合验收备案手续后,都可以按照“交房即办证”的流程申请,商河县、平阴县也可参照执行。

在实际操作中有几个方面要注意:

一是开发企业在交房时应当取得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手续,即验收是交房的条件,交房是办证的条件;不具备交房条件的项目是不能够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这样才能有效的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在出台的文件中,提倡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和销售协议时,要约定交房时同步办理不动产权证,通过合同约定的法律效力来督促开发企业及时为购房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这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跟住建部门在下一步工作中需要进一步配合落实的。

三是要求开发企业具备法定条件时,要及时办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一并提出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申请;交房前要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取得联系,为“交房即办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不能造成开发企业为了办证而拖延为群众交房的时间。目前多数项目是具备交房即办证条件的,凡不能及时办证的,都是因为交房时手续未完善造成的,是不应该进行交房的。相关文件中也明确提出,对开发企业未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手续,擅自交付使用的,依法予以处罚。对开发企业未达到法定条件擅自交房的,购房人可以选择拒收房屋,相关违约赔偿责任由开发企业承担,法院和仲裁机构应当予以支持。

如何进行新建商品房网上不见面办理?

1、网上注册及申请:申请人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济南分站或泉城办手机APP注册用户并登录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

3、领取证书;完成登记费及税费缴纳的购房人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如果选择了网上不见面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如何获取?

一是电子证照;在收到领取证书短信通知后,购房人可登录“泉城办”APP查看本人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依次选择“我的”-“我的卡包”-“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通过人脸识别后,查看本人名下的“不动产证书”。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应用于不动产交易、抵押,也可用于公积金提取、办理营业执照等多个政务服务领域。

二是通过EMS邮寄发证,申请人在网上办理不动产登记申请时,可一并提出不动产权证书的EMS快递服务,录入具体的快递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即可,目前除购买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行政区域内房屋的购房人,多数区县已经实现证书的免费寄送。

三是申请人可以就近选择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现场领取证书,选择现场领取证书的亦可在大厅窗口缴纳税费和登记费。

购房人在国外或在其他省市,能否异地申请办理不动产证?

通过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济南分站或泉城办手机APP网上申请新建商品房转移的不动产登记业务,购房人在其他省市均可实现异地办理,根据个人需求申请人可在申请不动产登记时选择EMS邮寄领取纸质证书。

如果购房人在国外,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如果能够顺利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济南分站或泉城办手机APP的,完全可以实现网上异地办理,在选择寄送证书的,可以选择国内的亲朋好友代为收存。如果在国外由于网络等原因无法登录网站和手机的,可以选择通过公证机构代为办理,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已经联合济南市高新公证处通过采取证据保全方式,网上远程委托公证见证申请人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全程通过网上系统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业务,网上审核,解决购房群众异国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难题。

从网上和窗口申请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提交的材料有何不同?

当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市政务平台对申请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的各类申请资料采取共享利用的方式,实现了零资料申请,但限于目前部分共享数据不全的原因,如婚姻登记信息、户籍信息,部分购房群众在申请办理登记时还需要提供实物资料,个体差异会比较大。

对于网上申请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的,通过网上申请审核后,工作人员会发送相关短信通知给申请人,能够完全共享信息的,不必提供任何资料,直接办理;如果缺少相应共享信息的,会从短信通知中明确告知申请人需要携带哪些资料来现场办理。。

据初步统计,从目前掌握的共享资料来看,有70%的购房者,均可实现零资料办理,建议大家只要条件允许,就尽可能的采取网上申请的方式,省时、省事、节省费用。

来源:闪电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