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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委调查组负责人答记者问 李文亮没有扰乱公共秩序的主观故意

2020-07-07 17:01:39来源:佛山在线

2020年2月7日,国家监察委员会决定派出调查组赴湖北省武汉市,就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的有关情况依法开展调查。近日,调查组负责同志接受记者专访,回答了有关问题。

问:李文亮医生在微信群中发出的信息是否属“不实言论”或“谣言”,他有没有受到医院处理、孤立、报复等?

答:经调查了解,2019年12月30日17时43分,李文亮医生在大学同学微信群“武汉大学临床04级”转发、发布多条信息,一是“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了7例SARS”“在我们医院后湖院区急诊科隔离”两段文字信息;二是1张标有“SARS冠状病毒检出〈高置信度〉阳性指标”等字样的临床病原体筛查结果图片;三是1段时长11秒的肺部CT视频。此后,上述信息被截图并大量转发,与当天被人传到网上的武汉市卫健委2份有关不明原因肺炎救治及报送情况的通知,引发网民关注。当日18时42分,李文亮医生在上述微信群发送了“最新消息是,冠状病毒感染确定了,正在进行病毒分型”“大家不要外传,让家人亲人注意防范”等文字信息。

经了解,李文亮医生在微信群中发布信息没有扰乱公共秩序的主观故意。需要指出的是,在有关部门和专家尚未对不明原因肺炎作出明确诊断、对疫情还没有准确认识的情况下,他没有对信息进行核实就转发了,信息部分内容与当时实际情况不完全相符。

2019年12月31日上午,医院有关负责同志找李文亮医生谈话了解情况。李文亮医生说,他看到他人发的微信后就转发了,目的是提醒群内同学注意防范,后被人截图转发。第二天,院有关领导要求他就此事写了一份认识材料。李文亮医生被谈话后,眼科主任专门跟他讲不要有思想包袱,其本人工作表现一如既往。

武汉市中心医院除和李文亮医生谈话了解情况外,没有给予他任何处理、处分,没有吊销其医师执业资格。在2020年1月3日公安机关对李文亮医生出具训诫书后,医院也未对他作出处理。2019年12月9日,李文亮医生完成半年门诊轮换,到眼科住院部病区任住院医生,至2020年1月10日发病前,他一直在医院眼科医师岗位正常工作,排班情况与被谈话前没有调整变化。

问:公安机关对李文亮医生等人进行训诫是否合法正当,结论是保留还是撤销?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传染病疫情的报告、核实和发布等都有着严格的审批程序和规定。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卫健委发布通报称,“已发现27例病例”“上述病例系病毒性肺炎”“到目前为止调查未发现明显人传人现象,未发现医务人员感染”。公安机关根据传染病防治、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以及武汉市卫健委发布的情况通报,2020年1月3日,对在网上发布有关信息的李文亮情况进行了调查。

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中南路派出所对李文亮出具训诫书不当,并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调查组已建议湖北省武汉市监察机关对此事进行监督纠正,督促公安机关撤销训诫书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地加强监督,是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是党和国家对监察工作的要求。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加强监督,及时地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地处置问题,并督促有关方面整改问题,促进相关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对调查中发现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对疫情反应迟缓、防控不严、履职不力等情况,将由有关方面进一步深入开展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问:李文亮医生在微信圈发出提醒同事与朋友注意防范的信息,对社会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

答:同事介绍,李文亮是一个性格开朗、乐于助人的人,是共产党员,是一名工作认真负责的医生。他在住院治疗期间还表示,“康复后想赶快回到一线工作,继续为患者看病”,表现出敬业奉献、医者仁心的品质。李文亮转发、发布相关信息,主观上是想提醒同学、同事注意防范,信息被大量转发后引发社会关注,客观上对各方面重视疫情、加强防控起到了推动作用。2020年3月4日,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印发决定,表彰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李文亮医生是其中之一,这正是对李文亮医生工作的肯定和表彰。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医务工作者白衣执甲、逆行出征,日夜奋战、舍生忘死,为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作出了重大贡献,是新时代最可爱的人。在抗击疫情战场上,一些医务人员确诊感染新冠肺炎,有的以身殉职,每一位不幸去世的医务人员都令人无比痛心。李文亮医生就是在疫情防控中英勇奋战、作出贡献和牺牲的医务人员队伍中的一员。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敌对势力为了攻击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给李文亮医生贴上了对抗体制的“英雄”“觉醒者”等标签。这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李文亮是共产党员,不是所谓的“反体制人物”。那些别有用心的势力想煽风点火、蛊惑人心、挑动社会情绪,注定不会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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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家监委调查组负责人答记者问

李文亮没有扰乱公共秩序的主观故意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