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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区幼儿园周边50米内拟禁设香烟零售点,你同意吗?

2021-05-13 15:41:35来源:佛山在线

佛山日报讯记者宋世伟报道:为规范我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有效维护广大零售户、卷烟消费者和许可证申请人权益,前日,佛山市烟草专卖局就《佛山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举行听证会。

市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卷烟零售户数量和销量均呈正增长,但单个零售户年平均利润从2015年的5.07万元下降到2020年的3.96万元。出现这一现象主要原因是此前我市降低了卷烟零售市场准入门槛,取消了间距限制和总量控制模式,导致持证零售户数量过快增长。

为优化烟草制品零售店布局,《规定》明确,我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将以街道、乡镇作为最小市场单元,综合量化分析市场单元内人口密度、持证零售户密度、人口持证率、零售户平均日订烟量等指标,将辖区市场单元分为A、B、C三类,分别确定单元内烟草制品零售点间距标准。

其中,A类市场单元烟草制品零售点间距不少于30米,B类市场单元烟草制品零售点间距不少于40米,C 类市场单元烟草制品零售点间距不少于50米。不满足间距要求的,不予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

《规定》对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以及零售点设置等进行明晰,明确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柜)或其他自动售货形式销售烟草制品,不得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不与住所互相独立,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颁发许可证。

《规定》还结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首次规定在市内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等进出通道50米距离内,禁止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

据介绍,市烟草专卖局将结合本次听证会意见对《规定》进行修订完善,待整合完毕后报市司法局和省烟草专卖局备案后公布实施。

原标题:佛山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会举行

幼儿园周边50米内拟禁设香烟零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