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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佛山民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官方反馈来了!

2020-08-11 13:01:20来源:佛山在线
自《佛山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发布以来,受到广大家长的高度关注,通过市政府网站留言、电子邮件、信件等共提出意见建议1863条。近日,佛山市教育局对公开征求意见进行反馈,对公众关于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对象、招生方式、直升招生、单列直招等提出的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进行说明。以下来自南方+、佛山市政府网内容: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是否可增加跨区招生计划?
佛山市教育局:可申请不多于10%的比例面向区外招生。
是否可扩大招生对象范围?
佛山市教育局:办理居住证的纳入招生对象,有房产、社保等证明可参加第二轮补录。
是否可以自主招生和摇号相结合?
佛山市教育局: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集团内幼儿园、小学是否可以直升?
佛山市教育局:幼儿园没有对口直升小学的政策。
政策性直招范围是否可以扩大?
佛山市教育局:支持民办学校依法申请设立就近入学招生范围。
双胞胎第一轮未被同一学校录取怎么办?
佛山市教育局:补录时可优先录取。
1.部分意见认为应增加跨区招生计划,或不分区内区外招生。
2.部分意见认为应首先面向本区、本镇街招生,不设跨区招生计划。
3.部分意见认为华英学校应增加面向禅城区的招生比例,部分意见认为华英学校应增加面向其他四区的招生比例。
市教育局反馈:部分采纳
说明如下: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主要面向学校所在县(市、区)招生。
佛山市允许各区辖学校结合实际,在确保宿位前提下,可申请预设不多于10%的公开招生计划在第一轮第一阶段面向区外生源招生,第一轮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剩余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市进行第二阶段录取。
这是综合考量佛山市民办学校历史生源结构特点、五区同城地理空间界线模糊、民办学校多布局不同区交界区域、市民跨区生活工作就近入学需求等各方面意见,经审慎研究决定的,不违反省教育厅有关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范围的规定。
2.进一步完善方案,明确区辖学校也可全部招生计划只面向本区或本镇街招生。
二、招生对象
部分意见建议扩大招生对象范围,如将父母在佛山仅有房产或社保或仅办理了居住登记尚未领取居住证的学生纳入笫一轮招生对象。
市教育局反馈:部分采纳
说明如下:
1.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第三条和第十二条规定,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义务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因此,对于非本市户籍学籍适龄随迁人员子女,将居住证纳入招生对象是符合上述规定的。
2.实施方案已明确没有居住证,但有其他在我市工作或生活证明的(如房产、社保等)可以参加第二轮补录。
三、招生方式
1.部分意见反对摇号,认为摇号对成绩好的学生不公平,建议通过考试或五、六年级成绩作为入学条件,或直接像公办学校划片入学。
2.部分意见建议自主和摇号相结合,给予民办学校10%的自主招生比例。
市教育局反馈:不采纳
说明如下:
201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要求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明确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2020年1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严禁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明确从2020年起,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四、直升招生
1.部分意见要求集团内幼儿园直升小学。
2.部分意见要求集团内小学直升初中。
3.部分意见反对民办学校小学直升初中。
教育局反馈:不采纳
说明如下: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应首先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这是基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初中采取按地段对口入学、小学对口直升或电脑派位摇号等方式入学的要求,公民办学校统一政策而规定的。
幼儿园是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教学零起点,因此没有幼儿园对口直升小学的政策。幼儿园是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公益普惠原则,主要服务300米范围内居民就近入园。
2.粤教基〔2020〕3号文明确小学一般采取按地段对口方式入学,实施方案已明确支持民办学校依法申请就近入学直招,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区制定和组织实施。
五、单列直招
1.部分意见要求扩大政策性直招范围;部分意见要求缩小政策性直招范围。
2.部分意见反对就近入学直招。
教育局反馈:部分采纳
说明如下:
1.政策性直招。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教育优待对象均有严格界定,佛山实施方案所列政策性直招对象均依据省级以上教育优待政策,实行公民办学校统一政策统一管理。根据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文件(粤组通[2019] 1号),直招范围增加对口支援西藏、新疆、 四川甘孜和东西部扶贫协作援派干部人才子女。
2.就近入学直招。免试就近入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立的基本入学制度,粤教基[2020] 3号文明确要求小学采取按地段对口方式入学,初中采取按地段对口入学、小学对口直升或电脑派位摇号等方式入学。
佛山支持各区、镇(街)政府购买学位,设立民办学校免费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招生计划,统筹公民办学位划片招生;支持民办学校依法申请设立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免试就近、应收尽收或采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招收片区范围内自愿报读学生;允许相同社会投资举办者在同一社区举办的小学和幼儿园,经批准对口直招符合公开招生报名条件的本区适龄儿童。
六、其他
建议考虑双胞胎入学问题。
教育局反馈:采纳
说明如下:
完善方案,明确同胞孪生兄弟姐妹第一轮未被同一学校全部录取的,补录时可优先录取。

来源|南方+、佛山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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