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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51个单位拟获授“广东省健康促进示范单位”称号

2021-01-31 18:21:11来源:佛山在线

佛山日报讯记者陈嘉懿报道:记者昨日从高明区卫生健康局获悉,高明区51个单位拟获授“广东省健康促进示范单位”称号,进一步推动高明区卫生健康事业向纵深发展,全面提高居民的健康素养。

据悉,经高明区各单位自愿申报、所属镇(街道)公共卫生服务办(卫生健康办)和主管部门审核,以及现场复核后,高明区交通运输局等51 个单位已达到《广东省“健康促进示范单位”标准及评分表(试行)》要求,拟获授“广东省健康促进示范单位”称号。

为提升居民的健康素养,高明区不断深入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推进广东省健康促进示范区创建工作,建立覆盖机关、社区、学校、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有力提升了高明区健康促进工作水平。在广东省健康促进示范场所创建过程中,各单位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和理念,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控烟禁烟、合理膳食等主题活动,不断增强员工的健康意识,营造健康生活环境。

2020年以来,高明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整合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卫生健康、环境整治、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等项目资源,综合推进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企业等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项指标均达到创建标准。

目前,高明区健康促进创建工作已进入迎检准备阶段。区卫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高明将继续发挥政府职能,着重营造大健康意识,将健康理念融入政策;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将健康促进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健康促进长效管理机制得到有效落实;同时,加强健康产业工作创新,推动高明区健康促进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原标题:高明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工作

51个单位拟获省健康促进示范单位称号